2007/02/14 |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系自学成材(图)
类别(网络风) | 评论(0) | 阅读(12) | 发表于 11:51
2月12日,湖北省公安厅对外宣布:“熊猫烧香”始作俑者李俊已被抓获归案,这起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督办的全国首例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顺利告破.从炫耀技术的病毒作者,到扬名圈内的盗号高手,再到席卷全国的熊猫教父,武汉男孩李俊经历了一条灰色的人生轨迹.


          
李俊没想到“熊猫烧香”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
  这个令网络界色变的人物,“熊猫烧香”的制作者,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?

  “这病毒没什么大不了” 

     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岁,西南民族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毕业。
  今年放寒假回家,他偶尔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学都中过的“熊猫烧香”。李俊听说后却一改以往的内向和谦卑,不屑一故地笑了:这 病毒没什么大不了。

  当时李明并没有想到,他的哥哥就是“熊猫烧香”的始作俑者。

  李明告诉记者,一谈到电脑,李俊骨子里始终有着那么一种傲气。李明上小学时,他会带着他打游戏机,却时常不把游戏币分给他,原因是“技术太差,还不如看着我打”。

  当时的李俊是闻名一方的游戏高手,经常一个游戏币在游戏室里泡一下午。因为花不了多少钱,父母并没有过多过问。

  读技校时学会上网

  李明告诉记者,李俊在上学时候,数学和英语非常优秀,尽管如此,李俊还是没能考上高中,而是进了水泥厂里自办的一所技校,现已改名为“娲石职业技术学校”。

  问及李俊,在此工作20多年的老校工吴爹爹无论如何也记不起这样一个叫李俊的孩子——不打架,学校成绩一般,家境一般,不谈女朋友,他实在太普通了。

  但就是在这所学校里,李俊学会了上网,也从此走进了他的“病毒人生”。自从学会上网以后,李俊就天天泡在网吧里,玩游戏,聊QQ,就像当年所有的网虫一样。此时,李俊已经去上了职高,很少和弟弟在一起。

  当记者告诉李明,李俊这几年玩电脑挣的钱可买一座 别墅时,李明先是表示不信,然后喃喃着说,哥哥从没有给过他零花钱,“有点小气”。李俊于2000年到武汉一家电脑城打工后,自己有了收入,但他很少给家人钱花。有人对李俊说,李明是他弟弟,他应该给李明点零花钱。李俊总是很严肃地解释,“钱要靠自己挣!挣不到钱的人,是无能的人。”

  小时喜爱摆弄机械

     李俊父母回忆,“小俊很内向,但爱动脑动手,对世界充满了好奇。”小时候的李俊沉默寡言,常常整天趴在地上观看小虫小草,“目不转睛,一看就是半天,还要提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”。

  4到5岁时,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。其父亲比划着说,那时候,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、闹钟、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,拆成一个个零部件,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后,然后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,恢复原样。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时,李俊往往会拍手大笑,庆祝半天。

  当时,父母认为李俊是当科学家的料。李俊上小学时,就会摆弄电器,家中电器的保险丝烧了,电灯不亮了,电风扇不转了,不用请人修,李俊就能搞定。

  搜出的书装了一车

  与李俊接触过的众多电脑爱好者均说:“李俊爱好电脑到了痴迷的地步!其玩电脑的技术属大师级水平!”

  李明也表示,哥哥很爱学习。李俊租住屋有一台台式电脑,另有一张床。屋子里最多的就是有关电脑的书籍,地上、床上堆着近千本有关电脑编程、计算机英语、网络技术的书,“转个身都难”。

  李明说,李俊被抓后,民警叫来了辆农用车,才拉走这些电脑书。

  李俊的朋友也证实,李俊是自学成才,其电脑方面的技术,大部分是看书自学的,“他常常对着书本摆弄电脑几小时,不知疲倦。”

  李俊涉嫌四宗罪

       针对此案,互联网资深法律专家——湖北中山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称,“熊猫烧香”病毒制作者涉嫌四宗罪,但也可能会有合并判决。
  据介绍,刑法讲究定罪和量刑,定罪是定性,像“熊猫烧香”制作者李俊这种情况即窃取信息,又破坏计算机系统,有可能会定为“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和“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;再加上传播病毒,并窃取财富,又涉及了“盗窃罪”;并且,“熊猫烧香”病毒在窃取用户游戏账号或者QQ号后会导致原使用者无法使用,可能会涉及“侵犯通讯自由罪”。

  至于“熊猫烧香”作者李俊究竟会判什么罪,张国振认为,刑法讲究“重罪吸收轻罪,结果吸收目的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可能会有合并,要看哪种罪的危害最大,可能就会判哪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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